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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开展基层党组织建设示范点创建工作的通知
    2012-03-23 16:17 机关党委    (点击: )

    河科大创组发〔2011〕10号

    各单位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校属各单位:

    根据学校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方案和2011年学校工作计划的部署和安排,为充分发挥创先争优活动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持续推动全校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经研究,决定在全校基层党组织中创建一批“有特点、求实效、叫得响、站得住、能推广”的基层党组织建设示范点。现就做好示范点创建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与目标任务

    创建基层党组织建设示范点,是新形势下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的重要载体,是拓展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思路、创新活动载体、丰富活动内容、明确工作目标、树立正确工作导向的有效措施,对于构建基层党组织先进性建设长效机制,营造持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的浓厚氛围具有重要意义。

    全校各基层党组织要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纪念大会上的讲话,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自觉用党的最新理论和实践成果,审视谋划基层党组织建设,按照“示范带动、规范提高、抓点带面、整体推进”的思路,把创先争优活动中创造的好载体和好项目、好做法和好经验,以示范点的形式再培育、再总结、再规范、再提高,突出特色、树立品牌、应用推广,以此进一步推动基层党组织建设,提高基层党组织建设水平,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力争2012年“七一”前,建成60个左右基础扎实、工作规范、特色明显、成效显著、示范带动作用强、党员群众公认的校级基层党组织建设示范点。

    二、创建范围与创建标准

    创建基层党组织建设示范点,可以是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也可以是基层党支部。

    根据创先争优活动的总体目标和要求,创建基层党组织建设示范点,首先,基层党组织要率先达到“五个好”标准,即领导班子好、党员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工作业绩好和师生反映好。其次,共产党员要模范做到“五个表率”,即自觉学习的表率、爱岗敬业的表率、服务师生的表率、遵纪守法的表率和弘扬正气的表率。第三,在达到“五个好”、“五个表率”标准的基础上,还应具备以下条件:基层党组织建设更具特色、更富创新、更有影响,能够代表全校基层党组织建设先进水平;领导集体坚强团结,发展思路科学明晰,党建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健全规范;党员组织活动经常、富有成效, 切实形成新形势下党员经常受教育、永葆先进性的长效机制;找准基层党组织建设与中心工作的结合点,不断创新基层党组织发挥作用的途径和方式,党建工作促进事业发展成效显著,业务工作走在前列;党群、干群关系和谐融洽,师生群众满意;切实起到典型示范、辐射带动作用。(具体创建标准见附件一)

    三、方法步骤与具体要求

    创建基层党组织建设示范点,首先从遴选培育点开始,经过制定创建方案、培育建设、绩效考核等阶段,重在抓基础、打基础,通过动态管理、优胜劣汰、评选表彰,达到创建基层党组织建设示范点的目的。

    (一)联系实际,制定方案(2011年11月10日前)

    1.申报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建设培育点。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根据各自组织建设基础条件、创先争优活动成效、获得校级以上党内表彰情况等方面,自主申报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建设培育点。

    2.遴选基层党支部建设培育点。各基层党委(党总支),根据创建标准、支部组织建设基础、创先争优活动开展情况及效果、获得校级以上党内表彰情况等方面,按照所属支部总数的20%,组织遴选基层党支部建设培育点。

    3.研究制定基层党组织建设示范点创建方案。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紧密联系各自工作实际、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实际,结合培育点遴选情况,研究制定基层党组织建设示范点创建方案,明确创建目标、任务、进度、措施、责任并公开承诺,确保创建工作落到实处。

    4.报送基层党组织建设示范点(培育点)申报表和创建方案。2011年11月10日前,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将申报表和创建方案(以文件方式报送)纸质文本一式两份,报学校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校党委组织部),并发送电子文本至组织部电子信箱(zzb@mail.haust.edu.cn)。

    (二)加强指导,全力培育(2011年11月至2012年4月)

    1.公布基层党组织建设培育点。学校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报送的创建方案,进行审核并提出初步建议名单,报学校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校党委研究通过后,在全校范围内公布基层党组织建设培育点,并下拨创建培育基金。

    2.加强指导,全力培育。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加强指导,全力培育,老典型要挖掘新亮点,巩固提升培育水平;新典型要开辟新领域,创特色出经验。要定期听取基层党员干部和师生意见,深入了解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发挥作用情况、党员群众满意程度,跟踪了解培育点建设情况。要协调各方力量,整合各类资源,进行重点突破,提高整体水平。

    3.动态管理,优胜劣汰。2012年初,学校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进行中期检查,对创建工作进展缓慢或经过一段时间的培育仍然不够成熟的培育点进行调整。对通过中期检查的培育示范点,下拨第二期创建培育基金。

    4.有效推进,鼓励创新。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通过召开工作推动会、现场经验交流会、领导点评会、现场示范会等方式,有效推进创建工作。要鼓励创新,为培育示范点工作营造一个宽松的试验、示范空间,尤其要鼓励信息化条件下党建工作网络化、电子化、信息化方面的工作创新,并给予更多的支持。

    (三)绩效考核,评选表彰(2012年5月至6月)

    1.基层党组织建设培育点自查和总结。5月中旬前,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负责对所属各培育点进行自查和总结,并向学校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培育点建设情况总结报告。

    2.考核验收。5月下旬,学校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开展考核和验收工作。组成考核验收工作组,以创建标准和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创建方案为依据,通过听取汇报、查看资料、群众评议、量化考核等环节,开展考核与验收工作,并就各培育点建设情况形成考核验收初步意见。

    3.公布基层党组织建设示范点。学校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在认真复核工作组意见的基础上,择优推荐60个左右示范点建议名单,报学校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校党委审核批准后,在全校范围内公布基层党组织建设示范点,并授予“基层党组织建设示范点”匾牌。

    4.评选表彰。6月中旬前,学校组织评选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在学校“基层党组织建设示范点”中评选产生;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除学校分配正常指标外,给予“基层党组织建设示范点”追加一定名额。召开学校庆祝建党91周年暨“七一”表彰大会进行表彰,或推荐上级党组织表彰。

    四、组织领导

    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及其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要把创建基层党组织建设示范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分析研究,精心组织实施,加强工作指导,切实做好示范点创建工作。各基层党组织负责人要认真负责,切实履行直接责任人的职责。

    健全制度,完善机制。要建立创建工作跟踪、交流、督查和报告制度,及时了解和掌握创建工作进展情况。注意总结示范点创建经验,及时培育、交流、推广示范点的创建经验和有效做法,把示范点创造的有效做法制度化、成功经验长效化,有计划、有步骤地把点上的经验做法及时推广到面上去,推动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

    注重宣传,营造氛围。要有计划、有步骤地宣传示范点创建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树立创先争优活动先进典型,发挥示范点的引领、辐射、带动作用,大力营造比学赶超、创先争优的浓厚氛围,努力把全校基层党组织建设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附件一:河南科技大学创先争优活动基层党组织建设示范点创建标准

    附件二:《xxx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基层党组织建设示范点创建方案》编写提纲

    附件三:河南科技大学创先争优活动基层党组织建设示范点(培育点)申报表

    河南科技大学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

    二O一一年十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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