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支部:
根据校党委组织部《关于做好省委高校工委表彰的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初步候选对象推荐工作的通知》精神(见学校主页),现就机关候选对象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机关党委向校党委推荐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初步候选对象各1名,先进党支部初步候选对象1个。
二、基本条件
1.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坚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旗帜,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的核心、军队统帅、人民领袖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遵守党章,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带头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密切联系群众,敢于担当、积极作为,业绩显著、事迹突出,在学校有较大影响,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在工作和社会生活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清正廉洁,品德高尚,受到党员干部师生广泛赞誉。“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表现突出。
2.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基本条件:具备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政治条件。热爱党务工作,具有较高的党务工作专业水平,认真履行党务工作职责,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党务工作的方法途径,做出显著成绩。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带头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善于做群众工作,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克己奉公,廉洁自律,在党员干部中有较高威信。
3.先进党支部的基本条件:具备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政治条件。认真贯彻执行党章,切实履行党建责任,严格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和党员教育管理制度,有效实现党支部政治功能和服务功能,团结带领党员干部出色完成工作任务,在推动学校发展、深化教育改革、服务党员师生、维护高校稳定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真抓实干,作风优良,团结协作,勤政廉政,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赢得党员干部的信任和拥护。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成绩突出。
三、推荐要求
各支部对照条件,推荐优秀共产党员或优秀党务工作者初步候选对象1名,先进党支部自愿申报,填写推荐对象审批表,撰写推荐对象事迹材料(1000字左右);请于5月2日下午下班前交至机关党委。
注:推荐优秀共产党员,应向教学、科研一线党员倾斜。推荐优秀党务工作者,应向基层党务干部倾斜。同等条件下,近3年被校党委评为优秀的人员和先进党支部优先。校级党员领导干部不推荐,处级党员领导干部从严掌握。推荐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人选一般不交叉。以往曾被表彰为全国、全省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不再推荐。已故党员不再推荐。
中共河南科技大学机关委员会
2018年4月26日